北京作為我國的首都,同時也是經濟、政治中心城市,其中的創業公司是難以計量的,北京的很多公司也會選擇各種各樣的第三方服務機構,為自己各個非要害崗位的工作提供服務,比如北京市公司代理記賬就是為客戶公司提供專業會計服務的代理機構,但因為會計工作的法律特點并不是任何公司都可以做代賬的。今天就帶大家看一下,北京市公司代理記賬一般都具備哪些條件?
北京市公司代理記賬需要具備的條件其實很簡單,那就是依法成立依法代賬,根據我國《代理記賬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申請代理記賬資格的機構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為依法設立的企業;
(二)專職從業人員不少于3名;
(三)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具有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者從事會計工作不少于三年,且為專職從業人員;
(四)有健全的代理記賬業務內部規范。
代理記賬機構從業人員應當具有會計類專業基礎知識和業務技能,能夠獨立處理基本會計業務,并由代理記賬機構自主評價認定。
本條第一款所稱專職從業人員是指僅在一個代理記賬機構從事代理記賬業務的人員。”
只有具備了上述的條件,才可以依法申請《代理記賬許可證》,而后成立北京市公司代理記賬機構,換句話說,沒有許可證的北京市公司代理記賬機構都是沒有代賬資質的。
以上就是北京市公司代理記賬一般都具備哪些條件的詳解,有什么其他問題或者想合作的,可以聯系我們的專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