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新技術新產品(服務)認定簡介
北京市新技術新產品(服務)認定屬于資質認定、資金支持、增值加分項目,由市科委負責組織實施,六部門(市科委、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質監局、市住建委和中關村管委會)聯合認定,申報范圍一般包括:企業、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和各類社會組織,通過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等方式獲得的新技術新產品(服務),具有技術先進、產權明晰、質量可靠,市場前景好的特點。
北京市新技術新產品(服務)認定的好處
1、a.獲得各級財政支持資金:獲得北京市新技術新產品(服務)認定的中關村示范區企業,屬于年度中關村重點促進產業領域的,認定期一年內,按照不超過實際銷售額20%的比例,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資金支持;
b.圍繞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前沿和重點領域,對提供新技術新產品(服務)和開展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試驗、示范項目的中關村示范區企業,以及應用中關村示范區創新成果的相關單位,給予資金支持,支持金額不超過項目總投資額或采購額的20%,單個項目最高金額不超過500萬;
c.房山區企業可獲得2萬元創新補貼;大興區企業可獲得10萬元創新補貼;密云區企業國家高新認定+新技術新產品(服務)資質認定,可獲得20萬元創新補貼;延慶區國家高新企業認定+新技術新產品(服務)資質認定可獲得10萬元(最高100萬)創新補貼
2、可參與政府采購,可獲得招投標項目優勢條件及增值加分;
3、是申報北京研發機構、北京市企業技術中心的條件之一
4、申報其他項目(國家高新企業認定、成果(專利)轉化項目及其他資質、資金、人才類項目)的重要證明;
5、可以享受政府推廣應用政策
北京市新技術新產品(服務)認定的申請條件
1.申請單位應為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企業、高等學校、科研院所或社會組織;
2.產品(服務)應屬于本市重點發展的戰略性新興產業以及現代服務業領域范圍,符合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的要求,生產過程符合節能減排技術標準;
3.產品(服務)應具有技術先進性和創新性,并擁有自主知識產權;
4.產品(服務)技術成熟、質量可靠,符合國家和本市對產品(服務)生產、銷售的相關規定及特殊要求;
5.產品(服務)具有潛在的經濟效益和較大的市場前景,或能夠顯著降低生產成本,比同類產品(服務)有明顯的價格優勢。
北京市新技術新產品(服務)認定需要什么材料
申請參加北京市新技術新產品(服務)認定申請書并準備如下材料:
1.《北京市新技術新產品(服務)認定申請書》(系統導出版,加蓋單位公章后掃描件);
2.申報單位依法成立的相關注冊登記證件(掃描件);
3.產品(服務)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證明文件(掃描件);
4.國家和本市對產品(服務)生產、銷售有相關規定及特殊要求的,應提供產品(服務)符合規定及要求的相關材料(掃描件);
5.其他需提供的材料包括:產品(服務)技術先進性和創新性的相關材料、上年度及本年度銷售合同或發票、企業產品標準文本、具有法定資質的第三方檢測認證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或相關證書等(掃描件)。
北京市新技術新產品(服務)認定的有效期限
新技術新產品(服務)自認定之日起有效期為3年,到期后其認定資格自動失效,申請單位可重新申請認定,符合條件的核發新的“北京市新技術新產品(服務)證書”。
Q:北京市新技術新產品(服務)認定的申報范圍是什么?
A:符合京科發〔2014〕622號文件規定條件的企業、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和社會組織的產品、服務均可申請北京市新技術新產品(服務)認定。經認定的新技術新產品(服務),可享受政府采購和推廣應用等政策支持。
Q:北京市新技術新產品(服務)認定的有效期限
A:新技術新產品(服務)自認定之日起有效期為3年,到期后其認定資格自動失效,申請單位可重新申請認定,符合條件的核發新的“北京市新技術新產品(服務)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