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海淀區知識產權融資成本補貼專項資金申報指南
為貫徹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工作的通知》(銀保監發〔2019〕34號)、《關于加大金融支持科創企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京金融〔2020〕7號),根據《關于加快推進中關村科學城建設的若干措施》(京海發〔2018〕1號)、《海淀區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建設專項資金實施細則》等,制定并發布2021年海淀區知識產權融資成本補貼專項資金申報指南。
一、支持政策
對以知識產權質押方式向銀行貸款或通過知識產權證券化產品融資的企業給予融資成本補貼,每年最高補貼100萬元。
二、支持對象及申報條件
(一)知識產權質押融資
1.在海淀區注冊、納稅,并在海淀園納統的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和國家高新技術企業。
2.企業通過知識產權質押獲得貸款,已還款完畢,還款完畢時間為2020年5月5日-2021年11月10日之間。
(二)知識產權證券化融資
1.在海淀區注冊、納稅,并在海淀園納統的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和國家高新技術企業。
2.企業通過知識產權證券化產品獲得融資,且未發生逾期還款、欠息等違約行為。
3.發行主體及融資企業在中關村科學城管委會知識產權處完成知識產權證券化融資備案,且知識產權證券化產品的發行主體(原始權益人)在海淀區注冊、納稅。
三、支持措施
(一)知識產權質押融資
對企業以知識產權質押方式向銀行成功貸款,并還款完畢的企業,按照其融資成本的50%進行補貼,最高補貼100萬元。
1.企業僅以知識產權作為質押物獲得貸款的,補貼的融資成本包括貸款利息以及評估費、擔保費等融資服務費用。
2.企業以知識產權質押并且以除知識產權外的其他資產擔保、抵押等方式獲得貸款的,補貼的融資成本為知識產權質押部分的貸款利息。
(二)知識產權證券化融資
對通過符合要求的知識產權證券化產品進行融資的企業,最高按照企業實際融資額的3.5%給予補貼支持。
1.企業通過發行期限為一年的知識產權證券化產品進行融資的,應在還款完畢后申請補貼,最高補貼100萬元。
2.企業通過發行期限為一年以上的知識產權證券化產品進行融資的,應在還款完畢后申請補貼,最多補貼三年,每年最高補貼100萬元。
四、申報材料
(一)知識產權質押融資
1.《海淀區企業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補貼申請書》(在線填寫);
2.企業營業執照原件;
3.承諾書;
4.用于質押的知識產權授權證書(申報企業需為知識產權權利人)、質權設立登記證明文件;
5.與銀行或擔保機構簽訂的貸款相關合同,如:借款合同、知識產權質押合同、其他抵押合同等;
6.銀行或擔保機構出具與申報項目相關的知識產權占比證明,明確擔保物中知識產權占比;
7.就此次貸款與擔保、評估等機構簽訂的擔保、反擔保、評估合同;
8.放貸證明、還貸證明、利息單據;
9.提交貸款相關合同(協議)承諾書;
10.與貸款相關的補充合同(協議)、以及信用擔保合同(協議)等材料;
11.稅務機關出具的企業上年度完稅證明;
12.企業開展知識產權管理標準化建設工作情況報告(從制度、人員、經費、舉措、成效、特色等方面如實反映企業知識產權工作情況);
13.貸款項目實施效果評估報告;
14.高新技術企業證書。
(二)知識產權證券化融資
1.《海淀區企業知識產權證券化融資補貼申請書》(在線填寫);
2.企業營業執照原件;
3.承諾書;
4.與發行主體(原始權益人)簽訂的知識產權證券化融資相關協議、質權登記證明材料;
5.融資款到賬憑證、按期歸還融資款的還款憑證和利息支付憑證、擔保費票據;
6.發行主體(原始權益人)出具的知識產權資產支持專項計劃入池企業證明、放款證明、企業按期還款證明;
7.高新技術企業證書。
五、申報方式及說明
(一)進入海淀區專項資金網上申報統一入口,在線按要求填報并提交企業相關材料,申報平臺訪問地址:http://www.bjhd.gov.cn/zxzj/。
(二)本申報直接面向符合規定的企業,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機構代理申報并受理材料。整個申報過程中,我單位不收取任何費用。
(三)如申報材料不屬實,中關村科學城管委會將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四)資金支持將按照補貼標準,結合當年財政資金總額統籌安排。
六、申報時間
申報時間:2021年11月10日-2021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