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分為基本條件、經營條件、創新能力、專業化程度、精細化程度、其他專項條件六類,符合基本條件的即具有申報資格,其余五類條件將根據企業填報具體情況,由第三方機構進行評價,符合條件的企業需要在2021年3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提起申請。
北京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扶持措施
1、獲取“專精特新”服務券,每年10萬,連續三年,可以在政府平臺用于購買人力服務,知識產權,檢驗檢測,機器人技術,法律,私域流量等產品和服務。
2、部分區直接配套財政資金支持。
3、政府從“政策+資本+服務+載體”等多個方位提供全方位的高質量服務。純信用貸款,貼息支持。
北京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條件
1.基本條件(須同時符合)
(1)在北京市內工商注冊登記并連續經營兩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中型、小型和微型企業,企業的劃型按照《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執行。
(2)符合北京市城市戰略定位和產業發展政策,優先支持十大高精尖產業和硬科技產業。
(3)上年度企業主營業務收入占營業收入比重50%以上。
(4)近三年無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失信行為,且未發生過安全、質量、環境污染事故。
2.經營條件(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營業收入。上年度企業營業收入達到1500萬元及以上。
(2)凈利潤。近兩年企業凈利潤累計不低于600萬元。
(3)企業估值。企業最新一輪融資估值不低于1億元。
3.創新能力
(1)主導產品屬于產業鏈“卡脖子”環節,或屬于關鍵領域“補短板”,或屬于填補國內(國際)空白,或有效實現進口產品替代。
(2)獲得與主導產品(服務)相關的授權發明專利數量,首臺套產品認定,新技術新產品的數量(包括在研創新藥、改良型新藥和生物類似藥II期、III期臨床批件數量和藥品批準文號等數量)。
(3)獲得與主導產品(服務)相關的其他知識產權數量(如軟件著作權,實用新型、外觀專利等) 。
(4)近兩年研發經費支出占營業收入的比重均不低于5%。
(5)上一年度研發費用投入不低于100萬元。
4.專業化程度
(1)主導產品通過發達國家和地區的認證(國際標準協會行業認證)。
(2)企業擁有自主品牌。
(3)企業為龍頭企業、大企業或重點工程項目提供配套產品(服務),并簽訂合同協議。
5.精細化程度
(1)企業獲得技術、質量、工程、環保、安全等資質或資格認定。
(2)企業至少1項核心業務采用信息系統支撐,或業務系統云端遷移。
6.其他專項條件
(1)近兩年主營業務平均增長率10%以上,或近兩年凈利潤平均增長率10%以上。
(2)近兩年企業主持或參與制(修)訂相關領域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數量,或近兩年主持或參與國家重大科研課題數量。
(3)企業自建或與高校、科研機構聯合建立研發機構(技術研究院、企業技術中心、企業工程中心、院士專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4)有上市計劃(已向證監局提交IPO報輔申請并獲受理;或已簽訂保薦機構)(含新三板精選層)
北京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辦理流程
1.自薦
“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遴選工作主要采用自薦方式進行。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可登錄“北京通企服版APP-今日申報-2021‘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自薦通知-立即申報”入口,通過自薦入口填報相關企業信息及對應材料,自薦成為北京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自薦為敞口申報,全年開放,每月認定。
2.評價
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統籌負責,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評價。
3.公示
對經評價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通過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4.公告
對公示無異議的中小企業,認定為“北京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在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網站向社會公告。
北京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管理服務
1.北京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稱號有效期為三年,每年復評,在有效期內發現有虛假申報或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一經查實,撤銷其北京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且三年內不得再次申報。
2.北京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應積極配合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及有關部門做好監督管理、信息報送等工作。
3.根據企業所處行業特征、區域特征,對遴選出的北京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予以咨詢服務、市場開拓、中小企業服務券等政策支持。
4.被列為工信部公布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在系統中填報信息直接列為北京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期限與專精特新“小巨人”有效期一致。